近日,辽宁朝阳的于女士在网上曝料称,自己两年前在当地某小区买了一套房产,后来自己离开当地外出,两年后再次回来时,发现房子被邻居用衣柜封住了大门,并怀疑邻居把自己的房子与于女士的房子打通,将于女士的房子占为己有。
这则关于房产纠纷的新闻很快便引发关注。
(相关资料图)
从于女士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到,邻居在她家大门处做了一个大衣柜,当打开电梯门后,本来属于公用的走廊竟然成了邻居家里的客厅区域。
于女士看着自己花了那么钱买下的房子,现在有门不能进,有家不能归,于是就想通过网络曝光的方式给自己讨要说法,并要回房子。
相信很多人刚听到这则新闻时,都感到不可思议,认为于女士的邻居实在太过霸道了,明明是别人的房产,怎么可以用这种方式来霸占的呢?而且于女士说过,自己买的房子已办有房产证,邻居这种做法不是非法侵犯了于女士的个人财产吗?
当时,于女士也向物业反映,甚至报了警,无论是物管还是警方想电话联系于女士的邻居,都被对方挂断,很明显,邻居是知道于女士想联系沟通的,但邻居却在逃避沟通,那为什么要去逃避呢?
随着事件的发酵,更多的内情被扒出。
原来,这套房子不是于女士第一手买的新房,房子在8年前被开发商抵债给了别人,后来被法院查封。就是说,该房产历经了多次纠纷。开发商将同一套房子卖给了多个购房者,造成了一房两卖的情况。
由于开发商一房多卖,而于女士通过打官司赢得了房产,并办理了房产证,但另一方虽然输掉了官司,但他认为自己也是房产的所得者,便在于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,把用衣柜于女士的大门给封住,然后把墙打通,把自己的房子和于女士的房子连在了一起,成了一套大户型的房子。
由此可见,于女士先前的说法也未必完全真实,至少她隐瞒了这套房子以前存在那么多的纠纷,让人误以为是邻居毫不讲理地把她的房子封门并打通霸占。
事实上,于女士和邻居就这套房产已经打过两场官司,对于诉讼活动她应该非常熟悉。既然两审法院都判定房子归自己,为什么不再次通过法律途径去要回自己的房子呢?这里面是不是有其他内情呢?如果真的存在其他内情,也许未必对于女士有利,所以她才想通过网络舆论发酵来要回房子。
所以说,如果于女士想要回房子,也许有些困难,如果能要回,那以前就要回了,也不必闹到现在都住不进去,只因在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下,该房产还是存在纠纷,被人封了门,打了墙,直接把她的房子给占了。只要纠纷一日未清,以后都会有类似的问题发生。
当然,现在是法治社会,既然于女士手上有这套房子的产权证,那也可以说,房子的归属权始终在她的手上,只要再去诉讼,相信最终也能把房子给要回来的,哪怕过程再繁琐、再困难,都好过自己买的房子就这样被别人给住了。
作为房地产开发商,应当遵守法律法规,诚信履行合同义务。不得擅自变更、转让或抵押已售出的房屋。在发生纠纷时,应当积极沟通协商,妥善解决问题,不得逃避责任或转嫁风险。
这起事件引发了对房地产开发商经营行为的反思。一些开发商存在不规范的经营行为,擅自变更、转让或抵押已售出的房屋,给购房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。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,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,并核实房产证等相关证件。在发现问题时,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措施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同时,作为购房者,也应当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,熟悉维权途径。在交付房屋时,及时办理房产登记,并妥善保管房产证等重要文件。在面对纠纷时,要勇敢地采取法律手段,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。